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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为一块没有兑现的汉堡王炸鸡(伦敦塔之行杂感)

试想一个情景,一个义人与一个恶人同时获得了漫画中X战警一样的特殊能力,可以穿墙入室,飞天遁地而不被人察觉。恶人固然多行不义,义人却也将行不义

终究正义是一种建立在利益之间的契约,一种最好与最坏之间的折衷。最好就是干坏事不被惩罚,最坏就是吃了亏不得报复。而人们为了维系这种平衡,就需要这样一种被称之为正义的概念

如果义人借助它的能力消灭了恶人,就如同电影终结者一样,为了行使正义,义人就必须自杀。否则正义就变成了强者的利益,因为人们无法与强者建立一种有效的契约,强者可以随心所欲的为恶同时没有具有相同能力的人来约束。所以美国式的处理方式比较简单,直接把T800丢进炼钢炉。中国式的解决方案就相对人道且理想化,周处最后脱胎换骨,在精神层面上把自己除掉了…

正义同时也不能被道德支配,因为道德是建立在人际之间的有效契约之上的,而强者的正义却可以轻易地践踏世间所有的道德。所以如果真的存在超人,那他一定会变成超级大恶人。幸而地球上没有超人,超级大恶人倒也还是有,总算还是凡胎肉体,总是会死的

对于无法缔造契约的对象,正义便不复存在。有时候它更像是用来使强权合理化的幌子,比方说小时候看的黑白电影“我以人民(正义)的名义处决你!”于是一抢打死地主,众人欢呼雀跃,转脸就把死者的土地分了。再有就米什莱的《魔女》中一节:“洛林地方法院的优秀法官莱米烧死了八百个魔女。而他对这种恐怖政治,引以为自豪。他说:由于我遍施正义,以致日前被捕的十人不待别人下手,便主动自缢身亡。”

所以指望强者捍卫正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柏拉图曾经天真的幻想一个由哲学家行使权力的理想国,在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以身殉道之后终于也心灰意冷,弃公理正义而论制度赏罚了。孔子亦有云:大道废而圣贤出。而孔夫子自己一生也在政治上屡屡碰壁,不得已周游列国最后还是终老不得志。孔子和柏拉图这两位东西方的知识分子倒也算殊途同归

映像中没有哲学家获得政权,成为政治家,或者政治家奇迹般地成为哲学家的先例。有道是“权力导致不义,绝对的权利产生绝对的不义”,当年欧洲诸国就是在君主制绝对的权利统治之下,被大革命所颠覆。与小学课本中的解释不同,欧洲当时的革命并不能够被称之为正义的人民战争,它所带来的只是一种更加能够为大众所接受的契约关系而已。而缺乏约束的强权本质却一点都没有改变,比如法国大革命之后罗伯斯比尔政府的恐怖政治,以及英国当时将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护国主”克伦威尔,英国议会因为不知道怎样限制这个军阀的权利,后来干脆建议他加冕成为国王,因为在英国早期的政府文献《大宪章》中还能够找到一些限制国王权利的条款。克伦威尔最后拒绝了登基的建议,因为它也知道自己的权利早就超越了君王。克伦威尔死后被处叛国罪从坟里刨出来鞭尸,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同时国王的权利也被极大地削弱,英国也最终保留了君主制

在另外一个还保留君主的国家日本的情况却是天皇从古到今一脉相承,在日本历史上无论时局动荡朝代变迁天皇的位子却做的极稳。原因一方面是天皇的作用更像是一种国家象征,只出现在国民的信仰之中,却不和大众日常生活发生关系。另一方面是行政的权利长期掌握在幕府手中,天皇不与民众产生实质上的契约活动。可见即使是对于人类之中握有最高权力的君王而言,人们还是需要一种有效的契约,历史上越是权利大得离谱的君王越是容易落个暴君亡国的下场

结论是正义只是思辨的哲学概念,而人们需要的“正义”仅仅是维持平衡的契约。如果一个人的能力超过了缔结这种契约的范围,独裁者如墨索里尼被吊起来打死,救世主如耶稣被挂起来钉死,在当时却都是以正义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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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才发觉开头跑题了,这本来是一篇关于白金汉宫和伦敦塔的游记。结果一不小心陷入了毕达哥拉斯证明式的演绎推论,最后逻辑混乱不知所云。我本来是想感慨一下英国皇室运气好,现在还能保留如此庞大的私产。中国清朝君主们就没那么好命,被撵下台了不算,皇宫里聚敛的奇珍异宝盖多流落海外或者被运到了台湾,所余者也归了政府收藏在故宫博物院。反观英国君主从维多利亚女王一直到爱德华七世就从中国掳去了不少好东西,英国人干的缺德事倒不止对中国,去过大英博物馆就感到这票强盗真是什么都抢,从希腊的神庙砖头到埃及的干尸?(据说当年木乃伊运到港口的时候因为检税官认不出是什么东西,最后以同等重量的咸鱼干课了税)。就是这票强盗连以色列人装包皮的箱子(约柜)都抢走陈列起来,却知道抢中国人的好东西,比如大英博物馆的东方部镇馆之宝就是顾恺之的一幅宋徽宗时期临本真迹还有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原本,他们倒也会抢,抢去了别人的破砖烂瓦,人干包皮箱却还知道抢中国人的玉石瓷器,古玩字画。当年因为国民党军队在缅甸战争中帮助英国人打日本军队,英国政府本来决定把顾恺之的那幅画归还中国作为答谢,结果蒋介石政府向英国人要了两艘巡洋舰加四艘驱逐舰,而那画今天也还是陈列在大英博物馆里。那些冤死在中缅边界野人山的八万国民党军士的亡魂最终还是没有换回一件中国的国宝,这是当年国民党干的一件缺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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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留神又跑题了…现在说白金汉宫,白金汉本来是伦敦的一所普通的王室寓所,后由乔治四世花大钱改建装潢才有今天的气势规模,当年因为费用超出预算三倍,下议院和乔治四世还闹过不少矛盾。但是我们要感谢崇尚浮华的乔治四世,今天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座美轮美奂的皇室宫殿终归是拜他所赐。当年在地球的另一面也有一个好大喜功的人,花大钱大功夫在窝阔台草原附近的白海造宫殿,据说规格尤在故宫之上。他就是玄栎(yue字打不出来?!)的儿子胤仍(ren字打不出来?!),可惜最后被告发谋反,康熙命人放水把宫殿沉入了湖底,于是中国又少了一件珍贵的建筑遗产。电视剧《康熙王朝》里面太子是个蠢蛋,但那纯粹是为了衬托唐国强(笑), 其实也不能怪他,他老子老不死,换谁不想早日整个皇帝当当?话又说回来,伊丽莎白二世要是再多活个几年就会超过维多利亚成为英国历史上在位最长的君主了,到时候皇室是不是要颁发一个最有耐心勋章给查尔斯王储呢(大笑)…

妈的,好像又跑题了…回到白金汉宫,因为里面不让拍照,所以没有照片为佐证,有机会的话大家自己进去感受一下,那他妈的才叫华丽啊,一截楼梯造价700万英镑,什么叫皇室?一盏吊灯四吨半,三千多颗货真价实的水晶,什么叫做贵族?当真是珍珠如土金如铁,我根本就找不出什么语言可以形容那里面的富丽堂皇,那不是简简单单用钱可以堆出来的华丽,那是几百年英国皇室历史的沉淀,是当初不列颠日不落帝国的缩影,同时是21世纪对那个优雅奢靡的英国贵族时代的回忆…

而白金汉宫对我的震撼远远及不上伦敦塔内的皇室珠宝展览,回想起来,我只有一句话可以抒发当时的心情:他妈的。… …还是他妈的!

那里同样也是不给拍照的(狗屎规矩!), 君王宝珠,君王金匙就不说了,君王权杖上鸡蛋大的钻石我就不说了,那些王冠上的宝石当场就教我差点没背过气去,不列颠之心,黑太子红宝石,非洲之星2… 每一顶王冠上的宝石都流光溢彩,摄魂夺魄。当时那颗皇太后宝冠上的黑太子红宝石据我只有十一点六公分,零点零七秒之后我就失去了意识,在不到一秒中的时间内我就拟订了一个打劫的计划,在接下来的一分钟内我脑海中便已洗劫了这个展览厅一万次。在整个参观过程中,我就像一个女人一样想冲着这些宝石尖叫,我甚至不敢直视这些宝石太久,璀璨光芒的中心有一块黑色,就像黑洞一样会把人整个吸进去,之后你就会在这个黑点中心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君主宝剑,它根本就不能被称之为剑,它其实是一件剑形状的宝物。白金的剑身镶满了祖母绿,剑柄干脆是由钻石拼出来的。我相信无数人会因为这柄剑而死,但绝对没有人能死在这把剑下
之前很不理解珠宝会教女人抓狂,如今感同身受,边上陈列的黄金翡翠和这些奇迹(我认为那些东西已经脱离了珠宝的概念)相比形如粪土。我就在一种几近失控的状态下完成了参观,别人问起我便只有张口结舌最后蹦出一句:他妈的…

真是…他妈的…华丽啊!

仔细想来这些器物真正非凡之处乃是它们所代表的至高无上的王权,是大英帝国皇室的尊贵气度和荣耀使这些碳元素和氧化硅变得举世无双。一时间我便豁然开朗,要是我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得到这些东西,什么真理正义都给我统统靠边站罢!要是我拥有这些东西,还用得着甚么仁义道德,谁要是敢打我的主意,哼哼… 给我死死死!!!

试想一个情景,一个恶人与我同时获得了漫画中X战警一样的特殊能力,可以穿墙入室,飞天遁地而不被人察觉。我自然会设法获得我所要的东西,然后嫁祸给恶人并消灭之,一面高举捍卫公理的大旗,一面享受着众人的顶礼膜拜。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仅存的,唯一的,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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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老英的插科打诨总是让我响起某人油画里的蛋白质成分……
最后编辑萧寒 最后编辑于 2008-05-30 13:56:15
堕羽之地兮,流玉之畔;
舞天之涯兮,捕水之岸;
千草之荣华兮,晶瀑之残照,
望月之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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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把洋文诗翻译成诗体中文回子事,还是得由无耻的我俩宣布开始并完成……
堕羽之地兮,流玉之畔;
舞天之涯兮,捕水之岸;
千草之荣华兮,晶瀑之残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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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3F 萧寒 的帖子

插科打诨

说的好像你我都不是蛋白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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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比如大英博物馆的东方部镇馆之宝就是顾恺之的一幅宋徽宗时期临本真迹还有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原本,...”真得便宜了这些强盗了!
这几天英伦太勤奋了,以致于显得老姐我就太不勤奋了。怎么就露了那么多段没有点评呢?
点评1:喜欢08-5-29那篇随笔,复制收藏了;
    2:喜欢那首看不懂英文感觉翻译得还可以看懂的诗;
    3:认为英伦不应该学传媒宣传红酒,应该学历史或者哲学,很欣赏英伦笔下的,那位故意把制造原子弹的原料计算错的叫沃纳•海森堡的科学家;
      4:对于英国掠夺的我们国家的宝物无缘得见更是心存遗憾。
    5  :  感觉英伦小小年纪,才高八斗,学贯中西,不应该感觉孤独,你的所谓孤独在老姐看来就是清高。......
最后编辑无本之木 最后编辑于 2008-05-31 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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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5F 无本之木 的帖子

勘误

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曾经在大英博物馆展出过

但其实还是收藏在故宫博物院,因此不能算作流失海外的国宝


好厉害,一眼就看出了文章中的不妥之处... 其实如果不是有人提出来,我自己都懒得勘误

因为我总以为没有人会仔细瞧的....

清高乎? 还是需要更加严谨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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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我是每帖都要看的,尤其是英伦的帖子,看了可以长见识,又可以健胃(忍俊不禁)。
孤独也好清高也好。什么样的乔小姐,才可以配你这小周郎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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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是一幅组图、组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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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做学问的人最终还是需要人文气息的熏陶与关怀,需要对道德的思考,更需要对自然科学与文明的热爱。而这种爱,本应跨越任何种族与偏见,仅仅是对知识单纯地的渴求与对真善美的信仰,而这种爱,表现在海森堡这样的科学家身上便是如此地深沉与伟大。

非常有大师的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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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又是一年春来到

晚上11点,得意地睡下。心想早睡早起身体好…

一小时又二十分钟后从噩梦中惊醒

具体梦什么记不得,当时的情况是我猛挣扎,脑门磕在床头柜角上,金星乱冒

之后思绪万千,再也不能入眠


我的感觉似乎和其他人是有一定程度的错位的,如同我的作息

语言不能很充分的表达一些概念

语言太抽象了,我常常遇到它的极限

想起 早上起来看见窗外的阳光,明媚的阳光 是好的

树枝上一片叶子也没有留下,但依旧那样生机勃勃 是好的


天空湛蓝 湛蓝的颜色  不禁潸然泪下


是的,我活在这个世界上,我感觉得到。 血液在身体里流动,它们是红色的

我想是的

从遥远的地方依稀传来钢琴的声音 悠扬 婉转

女孩颈部像丝绸一样光滑的皮肤 是好的

两片嘴唇一张一歙 吐气如兰 那气息

也是好的

时间 在此刻静止

而 时间是什么?它为何如此无常?总教人不安?


必须承认,时间的力量是如此巨大,包括爱情之内的人类所有情感都会被时间的力量改变

我们 都是孤独的

好在,还有一些好书


一个人,有的时候 也是一本书
静静地,等待她近来欣赏

而时间,就在等待中渐渐消逝 悄悄地改变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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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一个人,有的时候 也是一本书
静静地,等待她近来欣赏

而时间,就在等待中渐渐消逝 悄悄地改变我们… ”

会有欣赏你的那个人的,耐心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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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英伦有些伤感了
你是一本书,真富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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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ll about my girls ——小王子和七个女孩的故事

关于我生命中的姑娘

设计一个情节吧,男人 、女人,在街上相遇,男人拉着女人说:“走吧 一起去琉球。”于是两个人就坐飞机了硫球,在那里定居了下来。

男人每天去打鱼,女人每天负责把鱼烧熟 然后请附近的人一起来吃,于是就这样生活,一直到世界毁灭。

“如何?”

“想抓章鱼,要吃章鱼烧 ”
 
那就改造一下情节。 男人 、女人,男人拉着女人说:“走吧 一起去琉球。”于是两个人就坐飞机了硫球,在那里定居了下来。

由于女人想吃章鱼烧,男人找附近的渔户借了渔叉,出海去捕捉世界上最大的章鱼。


结果....死掉了。


“那要是想吃龙虾呢?”

那就再改造一下。

为了捕捉世界上最大的龙虾 所以往海的深处游过去 结果引来了巨大的鲨鱼 男人刺伤了自己的腿,引诱鲨鱼来吃他,在鲨鱼咬住他的瞬间,用鱼叉将鲨鱼杀死,而男人最后由于失血过多昏死在海床上,化成了一只巨大的龙虾。

化成巨大龙虾的男人,使出全部的力量,慢慢爬上海岸,在自己家的门前,用自己的钳子,夹断了自己的头。
 
女人终于吃上了自己想要的龙虾,男人也完成了承诺,捉来了世界上最大的龙虾,可喜可贺。春暖花开。

“真好呢,大团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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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要说的事跟上面那段一点关系没有。

回首前尘,不禁的总有些许唏嘘。为了以前的美好时光、曾经的年少轻狂、曾经出现在生命之中一个又一个寂寥的身影、或是如飞鸿一瞥般匆匆的来又去的那些人。我的脚步是否已经偏离了我最初的方向?我遗忘了些什么吗?如果没有,那为什么又喜欢将自己的回忆不断拿出来细细品味呢?

回忆原本是一件甜美的事,可是对我来说,这一段回忆只有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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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应该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罢,那是我生命中出现的第一个姑娘,同时也是一生中挥之不去的女神。我的女神。

现在我已大抵记不清她的容貌,想起来应该是李心洁那样子的罢。那时候的我们大抵可以用两小无猜来形容,只是在毕业的那一年我们为了一支冰激淋发生了争执,那个小男孩把那个小女孩丢出了好远,在那个小女孩下巴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这伤痕,是小女孩一生的遗憾,也是我之后的生活里永远的遗憾。

小学毕业之后彼此就没有了联系,而我却念念不忘,那个伤痕仿佛是一个烙印,变成了我身上的原罪。于是整个初中我便沉溺于对她的思念与幻想之中……记得在初一那年我得到了一封一辈子第一封也是仅有的一封情书,真实性至今不可考,但那确实是当时我对于爱情最深刻的映像,随后占据了我整个初中时代。那些胡思乱想,那情窦初开直欲燃烧般的憧憬……

初中就这样过去,渐渐的,我开始变的自闭,为了逃避对她的思念,为了为那些痛苦找到解释,我开始阅读叔本华,尼采,佛洛伊德以期求从那些排斥人伦的理论中得到慰籍。于是我变得更加自闭,渐渐变成女孩们眼中的怪物,我也乐得天地不仁,视万物为辵狗。于是,在我与姑娘们之间就出现了一条真空地带,彼此都是不可理喻的生物。我的世界只有巴门尼德,毕达哥拉斯,黑格尔。没有姑娘。

直到高二那一年,我生命中的第二个姑娘出现了。它的出现可谓惊鸿一瞥,因为那时候孤独的我仅有的安慰就是书籍与音乐,我几乎是疯狂地浸淫其中,就像是自渎一般的不可自拔于自己的小小草莓园之中,几乎与外界的所有人断绝了联系,除了我们的乐队。

那时候的我就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人。这时候,她对我说:我爱你。

她是一个外表坚强内心却比我更加脆弱的女孩。她也是迷失在自己的世界壁垒之后的人,可是他更加的痛苦,因为我至少还有一群乱党狐朋聚在一起搞摇滚,她却不得不装出来一副开朗活泼少女姿态来向众人掩饰她其实是一个朋克。

她真的是一个朋克,即使她的内心是那样的敏感脆弱,但是她却做出了两个我没有勇气做到的事情:第一:向我表白 第二:与我分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没有能走得更远。我不知道我是出于什么动机答应她的,也许仅仅是因为是高中男生的那种虚荣心。其实,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我并不为错过她而感到后悔,因为我知道,那时候的我们,应该只是彼此的一个过程而已…………

我们的关系持续了23天就结束了,原因是我对她那无以复加的冷淡,不,应该说是完全的漠视。就像我之前所说的,我当时就是那种不把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的那种。

我想,我们连分手的时候都没有见面很好的说明了我们当时的处境,她为我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但她最终决定结束这场荒谬的拉锯战。她知道自己无力将我从那个孤僻的角落里拯救出来,但是她可以选择拯救自己,于是她就与我分手了。她在这一点上实在是比我坚强了太多,我一直到许多年以后才明白追求幸福是比忍受苦难更加勇敢的行为。

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是在3年之后,她已经结婚了,但是又离婚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亦然不可考。

紧接着这个惊鸿一般的女孩之后是我生命中的第三个姑娘,她的处境也和上一个大同小异,只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我一直没有答应成为她的男朋友,所以从高二到大一她一直在追求我。用这种说法似乎是在往自己脸上贴金,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赞叹她的执著与坚忍。

你们可以想象一下,向一个完全无视自己的人示爱本身就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她更是原谅了我所有的无理与嘲弄。但是,我对我做的事情没有任何愧疚,因为我知道我没有能力拯救她,她之所以需要我不是因为爱情,她和当时的我一样都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她只是需要一个人将她从孤独中解救出来罢了。我大二的时候,那个有资格的男人出现之后,她也就自然而然的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想起我生命中的第三个女孩,感觉就像我的妹妹一样,不停的在人身边撒娇。我希望现在她身边的男人不要辜负她,至少,如果觉得不合适,要像我那样诚实,不要让她在为一个虚幻的幸福浪费时间。

高中本是一个开化的时节,可是我一如既往的孤僻,享受着自己绝对的孤独,直到高三的时候,第四个女孩出现在我的身旁。她是我们乐队贝斯手的女朋友,那个贝斯也是我最要好的兄弟,我们三个本来是无话不谈的很融洽,直到高中第三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她。

我和她高中时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是三个人约会,那是一段开心的日子,可是也痛苦,因为我爱上兄弟的女友,在人前还要装做若无其事。偏我是那样的不会伪装,最后大伙儿都心照了,我还自以为没有人知道。我至今记得她的一句玩笑话:如果他不在了,我就选你做我的男朋友……..

高中毕业之后贝斯移民了加拿大。我等待了5年,5年之后,当他们那漫长的远隔重洋的爱情终于结束的时候,我来到了英国。

5年之间我对她的眷恋一直没有改变,但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她不可能爱我。

5年之间我也已经习惯了将那难以抑制的爱深深地掩埋在心里,发芽,生长,结出青涩的果实…………现在她是我最好的女性朋友,我们无话不谈宛如闺中姐妹。我想这也是最好的归宿,只要我不越过那雷池一步,我们之间就可以保持那种和谐的平衡,这也是她所期望的。

如果她现在对我说我和我结婚。我一定会和她结婚的。即使我知道那是一个错误,但那是一个我一定会去犯的错误。因为她不爱我,所以她不能从自己不爱的人那里得到幸福,我不能给她幸福,也就不能实现我的幸福。

我知道那是一个错误,但我很自私,我还是会犯这种错误。我知道这很难理解,我的意思绝不是她有可能嫁给我,我只是想说我曾有多么的爱她。

而以上所说的错误我却犯在了我生命中的第五个姑娘身上。这第五个姑娘是我一辈子接触的最深刻的女孩,也是她令我的孤绝有所改变……..那是在大二的时候了,她是比我小一届的英语系的学生,我们是在吉他社相识的,那时我在社里面授课,她陪同她的一个好奇的同学来,结果一不小心就上了贼船了。

事实上,我对不起这个我曾经的女友,说是女友但其实意义更如象征性的,因为我不曾爱过她。

关于是不是爱,我把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你看到你的姑娘在马路前面走,你就会不由自主地幻想迎面驶来一辆双层巴士,你为了救她而死的情景。另一种即使是你们在床上,你也绝对没有与其常相厮守的念头。她很不幸的处于情况二。我对她说:你和我在一起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我不会向你承诺我爱你,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对你绝对的坦诚,绝对的真实。 他是一个坚强的好姑娘,她清楚自己选择的代价。我与她仿佛是继续与高中时的那个朋克女孩一样,所不同的是这一次,需要被拯救的,是我。

大学寝室的兄弟都骂我是禽兽,我同意。因为我离开她的时候一点都不伤心,因为我知道,那珍贵的,从来就不属于我……

我生命中的第六个姑娘出现的时间比第五个早些,是我大学班上的团支书。大一那一年,正当我那叔本华式思想崩溃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可耻,我的心背叛了我的女神(大家还记得麽,那个小学时候的第一个姑娘),于是我干脆彻底击碎了曾经的信仰。我这一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对别人说我喜欢你就是对我生命中的第六个姑娘。这是我做过的一件也是唯一的一件最具艺术家气质的事。

大一一整年我都在用我自己独特的方式或者说是不可理喻的方式追求这个女孩,自然未果。现在想起来就像一个玩笑。更加玩笑的是当时那个冷若冰霜的姑娘在大学毕业之后仿佛忽然想起了我这个当初的追求者,反过来用她独特的方式或者说是蹩脚的方式向我示好。我一开始还很不能适应这种情况颠倒,后来就渐渐演变成第三个姑娘的情况了(于是又凭空多了一个妹妹)。

“命运不过是时刻在改变的东西,而我们正是改变它的最重要步骤.如果是事实,那就去抗争,如果只是虚妄的幻象,去在意它干什么呢?”

虚妄的幻象 ,难道要比眼前有温度的我, 要来的更真实些么?

我生命中第七个姑娘是在上海的那段时间,她本是我上海同居兄弟的女朋友,我们三个其实很久以前就认识,我知道她是在她高二的时候,她现在在上海念大三。我们大家的关系一直也不错,特别是来到上海彼此见面的机会也就更多了,她是一个完全和我一样的小丫头。如果我是女孩,我就是她那样了。我们的性格都有缺陷,敏感,脆弱,胆怯,还有些双重人格。

虽然,我没有对她有任何的表示,我也无意与人争。我想说的是,如果我和一个姑娘长相守可以得到幸福,就是她。我不能证明,也没想过要去证明这一点,但我的的确确就是知道。

是的,我十分的肯定。我肯定的事情就意味着不需要去证明,我在这里提起她并不是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因为我肯定我和她有能力使彼此幸福。各位看到这里会产生误解,写这个东西的人是一个流氓,我不知道我的描述会不会叫人产生歧义,但流氓就流氓好了,至少是一个诚实的流氓。

实际上我是一个基本上没有女人缘的人,换到三年以前我一个月能和一个姑娘聊上三句话就不错了。这种类型的流氓倒也少见。

比起对姑娘的了解,我对孤独的了解更加深刻得多。

这个东西基本上到这里也就要结束了,我被认为是一个活在过去的人,实是如此,我希望能从自己的草莓园里走出的更加远一些,那些回忆就让它们静静地沉睡在哪里好了。

我想,就算是人倒了中年,也有些事情是我们不会忘记的。约定、誓言、感情,我不想忘记这些,我想要刻在我的身体内,就如同这牢记了15年的誓言一样。每次想起时,都会让身体温暖起来。

如果能什么都不忘记,那该有多么美好。

我们的城市,已经变了模样……我们呢?


(全文完)




检查一下自己所有的文字,里面充斥着的是无奈与孤芳自赏的情节

没有感情,也许不能打动人罢

可是谁又会在乎呢?我的生命中已经错过了太多的美好的东西,是上天的眷顾还是恶意的玩笑?也许,这个世界会因为我背弃了如此可爱的女孩而变得更加美丽...

是的,你是如此完美,而我依然要离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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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应该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罢,那是我生命中出现的第一个姑娘,同时也是一生中挥之不去的女神。我的女神。”

英伦的随笔我是一段不拉的看完了。感觉这篇随笔就是英伦的活思想。很真实,很大胆地解剖自己,这是一般人做不出来的。
英伦的文笔犀利,幽默睿智,随笔通今博古,学贯中西。看后令人受益匪浅。希望如果有空,这随笔还继续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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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原创文集]英伦的随笔连载

虽然英伦有过如此多的爱情,但我不敢确信这真的是爱情!

你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姑娘,需要什么样的爱情?你总是很确信你和女孩之间无法给予对方幸福,这是一种虚妄的话语,根本没有去争取,怎么就如此断言呢?

也许你还有可以挥霍的爱情空间,因此你并不珍惜。也许我言重了,呵呵,其实我是祈望你能得到你想要的甜美。

也许尼采弗洛伊德叔本华等等误导了你,你还是多和现实交融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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